貴州省政府發布30條促進就業措施 提高畢業生創業補貼標準
- 貴陽網
- 2020-07-22 09:03:31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9〕28 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6 號)文件精神,以更大力度實施好就業優先政策,多措并舉促進各類群體就業,確保全省就業大局穩定和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近日,省政府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印發了《貴州省進一步穩定和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措施》主要內容如下:
一、促進農村勞動力有序就業
1. 優先組織外出務工。用好東西部扶貧協作機制,各地與對口幫扶城市對接,簽署穩崗協議,將在對口幫扶城市務工的人員穩定在當地就業。各市(州)、縣(市、區、特區)成立國有公益性勞務公司,鄉(鎮)、村成立勞務合作社,推廣 " 蜂王模式 ",發揮勞務經紀人作用,加強勞務組織和用工對接,與黔籍務工人員較多的城市建立勞務輸送穩崗機制,促進勞動力有崗位、不返鄉,采取 " 點對點、一站式 " 方式再輸送一批農村勞動力。
2. 促進就地就近就業。引導貧困勞動力參與農村產業革命、壩區產業結構調整、鄉村振興,到扶貧車間、扶貧基地就業,引導貧困勞動力到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點企業就業。與貧困勞動力所在企業建立定期聯系專人幫扶機制,加強用工指導,落實好各項優惠政策,將貧困勞動力穩在企業。
3. 開發公益崗位安置就業。推廣 " 從江模式 " 等,發展城鄉公益事業,在原有基礎上新開發農村公路養護員崗位、安全生產網格員崗位、管水員崗位、生態護林員崗位、鄉村文化旅游崗位、鄉村公益性崗位等,優先吸納貧困勞動力和易地扶貧搬遷勞動力就業。整合部分到縣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新增保潔環衛、防疫消殺、巡查值守等臨時崗位用于貧困勞動力穩定就業。
二、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
4. 擴大基層就業規模。加強社區治理和服務能力建設,開發更多就業崗位,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就業創業。實施 " 青年就業見習 " 計劃,見習對象為離校 2 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 16 — 24 歲失業青年,艱苦邊遠地區、老工業基地、國家級貧困縣可擴大至離校 2 年內未就業的中職畢業生。2020 年度," 青年就業見習 " 計劃、" 教師特設崗位 " 計劃、" 萬名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 " 計劃分別招募 1 萬人," 三支一扶 " 計劃、" 選調生 "、" 面向脫貧攻堅一線 " 計劃共招募 3000 人。
5. 擴大招生入伍規模。完善招生政策,優化招生結構,2020 年度碩士研究生、專升本招生規模計劃達 2 萬人。加強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政策創新,2020 年度征集高校畢業生入伍 1500 人。
6. 擴大機關企事業單位招錄(招聘)規模。2020 年度,全省各級各類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分別提供 3000 個、2 萬個、10 萬個空缺崗位招錄(招聘)高校畢業生;開發 2 萬個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1 萬個按規定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1 萬個由市縣兩級財政保障;國有資產監管部門牽頭指導國有企業、地方企業、參股企業等增設 1 萬個崗位。我省國有企業今明兩年新增崗位招聘高校畢業生比例不低于 50%。中央在黔企業 2020 年接收高校畢業生的人數不低于 2019 年。
7. 提高補貼標準。2020 屆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標準提高至 1500 元 / 人,發放范圍增加貴州籍孤兒高校畢業生和湖北籍高校畢業生。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十二個農業特色優勢產業領辦創辦農業企業,重點圍繞農產品流通、農業種養殖等農業領域創業,按規定給予一次性 1 萬元創業補貼。
8. 提供就業便利。積極落實國家 " 先上崗、再考證 " 階段性政策。推動改革完善鄉村醫生職業資格制度,允許臨床醫學等醫學類專業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并有臨床實踐的應屆畢業生(包括尚在擇業期內的未就業畢業生)免試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執業獸醫注冊、鄉村獸醫登記有關政策。鼓勵企業為已被機關事業單位錄用(聘用)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便利,不得設置限制或提高門檻,促進高校畢業生自由流動。
三、幫扶其他重點群體就業
9. 支持退役軍人就業。機關事業單位新招錄(招聘)工作人員時,優先拿出一定比例的崗位面向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國有大中型企業面向社會招聘時,優先考慮退役士兵。推廣安順 " 兵支書 " 做法,推薦優秀退役士兵擔任村居 " 兩委 " 班子成員,積極參與村居 " 兩委 " 班子選舉,投身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提供村居級退役軍人服務站專職人員崗位支持退役軍人就業。
10. 促進城鎮低收入群體就業。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對有勞動能力、有就業愿望的城市低收入群體,優先提供崗位實現就業。符合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的,實現靈活就業后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難以實現就業的,納入就業援助范圍。
11. 做好失業人員幫扶。將失業人員及時納入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提供政策推介、職業介紹、職業指導、職業培訓等公共就業服務,符合條件的可申領失業保險金、失業補助金。
四、拓寬就業渠道
12. 強化工程項目建設增加崗位。調整投資結構,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將預算內投資重點投向帶動就業能力強的勞動密集型重大基礎設施、重點工程項目。用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棚改資金和農村危房改造等資金,建設一批市政項目、棚改項目、物業服務項目,加快高速公路、縣鄉公路、產業路建設,加快水利工程建設,多渠道增加就業崗位。
13. 積極發展產業增加崗位。聚焦脫貧攻堅和農村產業革命,加大十二個農業特色優勢產業發展力度,實施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重點圍繞十大工業產業,大力發展產業園區、工業園區,發揮服務業創新發展十大工程帶動就業作用,新增一批就業崗位。
14. 挖掘企業潛力增加崗位。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支持省、市、縣屬國有企業開發就業崗位,招聘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中職畢業生、農民工等群體。發展壯大實體經濟,加快農業龍頭企業、規上企業發展,新增一批就業崗位。
15. 鼓勵創業增加崗位。實施 " 雙創 " 支撐平臺項目,引導 " 雙創 " 示范基地、專業化眾創空間等優質孵化載體承擔相關公共服務事項,增加就業崗位。創業擔保貸款對優質創業項目免除反擔保要求,建立信用鄉村、信用園區、創業孵化示范載體推薦免擔保機制。降低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當年新招用符合條件人員占現有職工比例下調為 15%,職工超過 100 人的比例下調為 8%。
16. 支持靈活就業增加崗位。將靈活就業納入就業統計指標體系。按不超過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 100% 為繳費基數繳費的 2/3 給予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2020 年度,對就業困難人員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長 1 年。促進消費轉型升級,支持新消費業態發展,疫情防控期間,在保障安全,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潔衛生工作等前提下,各地合理設置流動攤販經營場所。
五、提升就業能力
17. 開展職業技能培訓。通過項目制購買和定額補貼方式,為貧困勞動力免費提供職業技能培訓。實施農民全員培訓、返鄉就業創業培訓,推行新型學徒制培訓,支持鼓勵企業開展職工技能提升和轉崗轉業培訓。繼續實施原以工代訓政策,支持新吸納勞動者的企業、困難企業開展以工代訓,實現上崗即培訓、培訓即就業。建立全省統一的創業培訓考核平臺,開展線上職業技能培訓。落實從職業技能提升專項資金中安排一定資金支持企業、院校、培訓機構的實訓設施設備升級改造政策。
18. 拓寬培訓補貼范圍。2020 年度,支持技工院校組織城鄉未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20 歲以下有意愿的登記失業人員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對其中的農村學員和城市低保家庭學員給予生活費補貼。
六、落實穩就業政策
19. 鼓勵企業吸納就業。2020 年度,企業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穩定就業 3 個月以上且簽訂 1 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 500 元 / 人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中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穩定就業 3 個月以上且簽訂 1 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 800 元 / 人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見習期未滿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見習單位剩余期限見習補貼,實施期限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 減輕企業負擔。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各參保企業(單位)按規定享受免、減、緩社會保險費扶持政策,減免期間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期限可順延。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企業,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對確實無力足額繳存符合緩繳條件的,最長可允許緩繳 1 年。按規定落實企業會費返還政策。2020 年 6 月底前,允許工程建設項目暫緩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連續 3 年在貴州省范圍內按規定預存務工人員工資保證金且無失信記錄,按實名制管理要求支付工資記錄良好的企業可申請免予存儲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21. 加大穩崗支持。2020 年度,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中小微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標準提高至上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的 100%。繼續對暫時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適當放寬其穩崗返還政策認定標準,重點向受疫情影響企業傾斜,返還標準按 3 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實施期限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2. 實施就業援助。及時將受疫情影響失業人員、就業轉失業的貧困勞動力及易地扶貧搬遷勞動力、退捕漁民納入就業援助范圍。開發一批臨時性公益崗位,按照不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給予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 6 個月,實施期限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對從事城鎮公益性崗位政策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長 1 年。
23. 發揮失業保險作用。2020 年 3 至 12 月,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可申領 6 個月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為當地失業保險金的 80%。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 1 年的,可繼續發放至法定退休年齡。2020 年 5 至 12 月,對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后參保不滿 1 年的失業農民工,參照我省城市低保第一檔標準,按月發放 3 個月的失業農民工臨時生活補助。與城鎮職工同等參保繳費的失業農民工,按參保地規定發放失業保險金或失業補助金。階段性失業補助金和臨時生活補助只能申領享受一次且不得同時享受,不得與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同時享受。
24. 做好困難人員生活保障。對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失業人員及家庭,及時納入社會救助范圍。2020 年度,對低保人員中有勞動能力且連續登記失業 12 個月及以上的失業人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組織其參加職業培訓,3 個月內推薦就業不少于 3 次,非因本人主觀原因暫未實現就業的,可申請不超過 2000 元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具體標準由各市(州)確定,所需資金從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及其他符合規定的資金中列支。對實現就業的低保對象,給予 3 至 12 個月的救助緩退期。
七、加強就業預警監測
25. 摸排基礎信息。要以建檔立卡貧困戶、易地扶貧搬遷戶、邊緣戶勞動力以及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為重點,加強勞動力基本信息摸排。針對未就業貧困勞動力信息,制定 " 一村一策 "" 一人一辦法 " 促進就業。
26. 研判就業形勢。積極做好統計發布工作,開展就業形勢監測。加強移動通信、鐵路運輸、社保繳納、招聘求職等大數據比對分析,多維度開展對就業影響的跟蹤應對,健全就業形勢研判機制。
27. 建立預警機制。建立勞動力預警監測機制,針對重點區域、重點群體、重點行業企業開展監測,動態掌握勞動力流向,制定應對預案,預防規模性失業返鄉風險。做好就業輿情監測研判、協調和應急處置,穩定社會預期。
八、壓實就業責任
28. 強化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履行穩就業主體責任,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要建立由政府負責人牽頭的就業工作領導機制,統籌推進本地區穩就業工作和規模性失業風險應對處置,確保就業形勢整體穩定。各有關部門要圍繞穩就業需要,落實完善政策措施。
29. 加強資金保障。適當安排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東西部協作資金,用于組織開發貧困勞動力就業崗位;落實就業補助資金、失業保險基金、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等,用于企業穩定崗位、鼓勵就業創業、保障基本生活等支出;加大相關產業發展資金統籌力度,積極調整支出結構,優化資金投向,重點支持穩就業支出。有條件的地方可設立就業風險儲備金,應對突發性、規模性失業風險。
30. 加強就業服務。勞動年齡內的城鄉勞動者可在戶籍或常住地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窗口或通過網絡平臺辦理就業失業登記。建立登記失業人員定期聯系和分級分類服務制度,每月至少跟蹤調查 1 次,定期提供就業服務。完善勞動者和就業崗位數據庫,優化勞務就業大數據平臺,促進人崗精準匹配。
上述新增且明確實施期限為 2020 年度的補貼政策,受理截止期限為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文未涉及的其他事項,遵照國家文件執行。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抓好政策實施,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況和重大問題及時報告省人民政府。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9〕28 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6 號)文件精神,以更大力度實施好就業優先政策,多措并舉促進各類群體就業,確保全省就業大局穩定和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近日,省政府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印發了《貴州省進一步穩定和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措施》主要內容如下:
一、促進農村勞動力有序就業
1. 優先組織外出務工。用好東西部扶貧協作機制,各地與對口幫扶城市對接,簽署穩崗協議,將在對口幫扶城市務工的人員穩定在當地就業。各市(州)、縣(市、區、特區)成立國有公益性勞務公司,鄉(鎮)、村成立勞務合作社,推廣 " 蜂王模式 ",發揮勞務經紀人作用,加強勞務組織和用工對接,與黔籍務工人員較多的城市建立勞務輸送穩崗機制,促進勞動力有崗位、不返鄉,采取 " 點對點、一站式 " 方式再輸送一批農村勞動力。
2. 促進就地就近就業。引導貧困勞動力參與農村產業革命、壩區產業結構調整、鄉村振興,到扶貧車間、扶貧基地就業,引導貧困勞動力到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點企業就業。與貧困勞動力所在企業建立定期聯系專人幫扶機制,加強用工指導,落實好各項優惠政策,將貧困勞動力穩在企業。
3. 開發公益崗位安置就業。推廣 " 從江模式 " 等,發展城鄉公益事業,在原有基礎上新開發農村公路養護員崗位、安全生產網格員崗位、管水員崗位、生態護林員崗位、鄉村文化旅游崗位、鄉村公益性崗位等,優先吸納貧困勞動力和易地扶貧搬遷勞動力就業。整合部分到縣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新增保潔環衛、防疫消殺、巡查值守等臨時崗位用于貧困勞動力穩定就業。
二、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
4. 擴大基層就業規模。加強社區治理和服務能力建設,開發更多就業崗位,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就業創業。實施 " 青年就業見習 " 計劃,見習對象為離校 2 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 16 — 24 歲失業青年,艱苦邊遠地區、老工業基地、國家級貧困縣可擴大至離校 2 年內未就業的中職畢業生。2020 年度," 青年就業見習 " 計劃、" 教師特設崗位 " 計劃、" 萬名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 " 計劃分別招募 1 萬人," 三支一扶 " 計劃、" 選調生 "、" 面向脫貧攻堅一線 " 計劃共招募 3000 人。
5. 擴大招生入伍規模。完善招生政策,優化招生結構,2020 年度碩士研究生、專升本招生規模計劃達 2 萬人。加強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政策創新,2020 年度征集高校畢業生入伍 1500 人。
6. 擴大機關企事業單位招錄(招聘)規模。2020 年度,全省各級各類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分別提供 3000 個、2 萬個、10 萬個空缺崗位招錄(招聘)高校畢業生;開發 2 萬個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1 萬個按規定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1 萬個由市縣兩級財政保障;國有資產監管部門牽頭指導國有企業、地方企業、參股企業等增設 1 萬個崗位。我省國有企業今明兩年新增崗位招聘高校畢業生比例不低于 50%。中央在黔企業 2020 年接收高校畢業生的人數不低于 2019 年。
7. 提高補貼標準。2020 屆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標準提高至 1500 元 / 人,發放范圍增加貴州籍孤兒高校畢業生和湖北籍高校畢業生。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十二個農業特色優勢產業領辦創辦農業企業,重點圍繞農產品流通、農業種養殖等農業領域創業,按規定給予一次性 1 萬元創業補貼。
8. 提供就業便利。積極落實國家 " 先上崗、再考證 " 階段性政策。推動改革完善鄉村醫生職業資格制度,允許臨床醫學等醫學類專業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并有臨床實踐的應屆畢業生(包括尚在擇業期內的未就業畢業生)免試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執業獸醫注冊、鄉村獸醫登記有關政策。鼓勵企業為已被機關事業單位錄用(聘用)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便利,不得設置限制或提高門檻,促進高校畢業生自由流動。
三、幫扶其他重點群體就業
9. 支持退役軍人就業。機關事業單位新招錄(招聘)工作人員時,優先拿出一定比例的崗位面向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國有大中型企業面向社會招聘時,優先考慮退役士兵。推廣安順 " 兵支書 " 做法,推薦優秀退役士兵擔任村居 " 兩委 " 班子成員,積極參與村居 " 兩委 " 班子選舉,投身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提供村居級退役軍人服務站專職人員崗位支持退役軍人就業。
10. 促進城鎮低收入群體就業。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對有勞動能力、有就業愿望的城市低收入群體,優先提供崗位實現就業。符合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的,實現靈活就業后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難以實現就業的,納入就業援助范圍。
11. 做好失業人員幫扶。將失業人員及時納入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提供政策推介、職業介紹、職業指導、職業培訓等公共就業服務,符合條件的可申領失業保險金、失業補助金。
四、拓寬就業渠道
12. 強化工程項目建設增加崗位。調整投資結構,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將預算內投資重點投向帶動就業能力強的勞動密集型重大基礎設施、重點工程項目。用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棚改資金和農村危房改造等資金,建設一批市政項目、棚改項目、物業服務項目,加快高速公路、縣鄉公路、產業路建設,加快水利工程建設,多渠道增加就業崗位。
13. 積極發展產業增加崗位。聚焦脫貧攻堅和農村產業革命,加大十二個農業特色優勢產業發展力度,實施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重點圍繞十大工業產業,大力發展產業園區、工業園區,發揮服務業創新發展十大工程帶動就業作用,新增一批就業崗位。
14. 挖掘企業潛力增加崗位。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支持省、市、縣屬國有企業開發就業崗位,招聘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中職畢業生、農民工等群體。發展壯大實體經濟,加快農業龍頭企業、規上企業發展,新增一批就業崗位。
15. 鼓勵創業增加崗位。實施 " 雙創 " 支撐平臺項目,引導 " 雙創 " 示范基地、專業化眾創空間等優質孵化載體承擔相關公共服務事項,增加就業崗位。創業擔保貸款對優質創業項目免除反擔保要求,建立信用鄉村、信用園區、創業孵化示范載體推薦免擔保機制。降低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當年新招用符合條件人員占現有職工比例下調為 15%,職工超過 100 人的比例下調為 8%。
16. 支持靈活就業增加崗位。將靈活就業納入就業統計指標體系。按不超過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 100% 為繳費基數繳費的 2/3 給予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2020 年度,對就業困難人員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長 1 年。促進消費轉型升級,支持新消費業態發展,疫情防控期間,在保障安全,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潔衛生工作等前提下,各地合理設置流動攤販經營場所。
五、提升就業能力
17. 開展職業技能培訓。通過項目制購買和定額補貼方式,為貧困勞動力免費提供職業技能培訓。實施農民全員培訓、返鄉就業創業培訓,推行新型學徒制培訓,支持鼓勵企業開展職工技能提升和轉崗轉業培訓。繼續實施原以工代訓政策,支持新吸納勞動者的企業、困難企業開展以工代訓,實現上崗即培訓、培訓即就業。建立全省統一的創業培訓考核平臺,開展線上職業技能培訓。落實從職業技能提升專項資金中安排一定資金支持企業、院校、培訓機構的實訓設施設備升級改造政策。
18. 拓寬培訓補貼范圍。2020 年度,支持技工院校組織城鄉未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20 歲以下有意愿的登記失業人員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對其中的農村學員和城市低保家庭學員給予生活費補貼。
六、落實穩就業政策
19. 鼓勵企業吸納就業。2020 年度,企業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穩定就業 3 個月以上且簽訂 1 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 500 元 / 人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中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穩定就業 3 個月以上且簽訂 1 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 800 元 / 人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見習期未滿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見習單位剩余期限見習補貼,實施期限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 減輕企業負擔。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各參保企業(單位)按規定享受免、減、緩社會保險費扶持政策,減免期間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期限可順延。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企業,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對確實無力足額繳存符合緩繳條件的,最長可允許緩繳 1 年。按規定落實企業會費返還政策。2020 年 6 月底前,允許工程建設項目暫緩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連續 3 年在貴州省范圍內按規定預存務工人員工資保證金且無失信記錄,按實名制管理要求支付工資記錄良好的企業可申請免予存儲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21. 加大穩崗支持。2020 年度,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中小微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標準提高至上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的 100%。繼續對暫時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適當放寬其穩崗返還政策認定標準,重點向受疫情影響企業傾斜,返還標準按 3 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實施期限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2. 實施就業援助。及時將受疫情影響失業人員、就業轉失業的貧困勞動力及易地扶貧搬遷勞動力、退捕漁民納入就業援助范圍。開發一批臨時性公益崗位,按照不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給予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 6 個月,實施期限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對從事城鎮公益性崗位政策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長 1 年。
23. 發揮失業保險作用。2020 年 3 至 12 月,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可申領 6 個月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為當地失業保險金的 80%。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 1 年的,可繼續發放至法定退休年齡。2020 年 5 至 12 月,對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后參保不滿 1 年的失業農民工,參照我省城市低保第一檔標準,按月發放 3 個月的失業農民工臨時生活補助。與城鎮職工同等參保繳費的失業農民工,按參保地規定發放失業保險金或失業補助金。階段性失業補助金和臨時生活補助只能申領享受一次且不得同時享受,不得與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同時享受。
24. 做好困難人員生活保障。對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失業人員及家庭,及時納入社會救助范圍。2020 年度,對低保人員中有勞動能力且連續登記失業 12 個月及以上的失業人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組織其參加職業培訓,3 個月內推薦就業不少于 3 次,非因本人主觀原因暫未實現就業的,可申請不超過 2000 元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具體標準由各市(州)確定,所需資金從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及其他符合規定的資金中列支。對實現就業的低保對象,給予 3 至 12 個月的救助緩退期。
七、加強就業預警監測
25. 摸排基礎信息。要以建檔立卡貧困戶、易地扶貧搬遷戶、邊緣戶勞動力以及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為重點,加強勞動力基本信息摸排。針對未就業貧困勞動力信息,制定 " 一村一策 "" 一人一辦法 " 促進就業。
26. 研判就業形勢。積極做好統計發布工作,開展就業形勢監測。加強移動通信、鐵路運輸、社保繳納、招聘求職等大數據比對分析,多維度開展對就業影響的跟蹤應對,健全就業形勢研判機制。
27. 建立預警機制。建立勞動力預警監測機制,針對重點區域、重點群體、重點行業企業開展監測,動態掌握勞動力流向,制定應對預案,預防規模性失業返鄉風險。做好就業輿情監測研判、協調和應急處置,穩定社會預期。
八、壓實就業責任
28. 強化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履行穩就業主體責任,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要建立由政府負責人牽頭的就業工作領導機制,統籌推進本地區穩就業工作和規模性失業風險應對處置,確保就業形勢整體穩定。各有關部門要圍繞穩就業需要,落實完善政策措施。
29. 加強資金保障。適當安排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東西部協作資金,用于組織開發貧困勞動力就業崗位;落實就業補助資金、失業保險基金、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等,用于企業穩定崗位、鼓勵就業創業、保障基本生活等支出;加大相關產業發展資金統籌力度,積極調整支出結構,優化資金投向,重點支持穩就業支出。有條件的地方可設立就業風險儲備金,應對突發性、規模性失業風險。
30. 加強就業服務。勞動年齡內的城鄉勞動者可在戶籍或常住地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窗口或通過網絡平臺辦理就業失業登記。建立登記失業人員定期聯系和分級分類服務制度,每月至少跟蹤調查 1 次,定期提供就業服務。完善勞動者和就業崗位數據庫,優化勞務就業大數據平臺,促進人崗精準匹配。
上述新增且明確實施期限為 2020 年度的補貼政策,受理截止期限為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文未涉及的其他事項,遵照國家文件執行。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抓好政策實施,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況和重大問題及時報告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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